租房的合同,租了半年,现在是第三个月,因为工作变动无法在继续下去,我们

1529554****

江苏省 南京市

合同纠纷

2023-12-03

19.9元

租房的合同,租了半年,现在是第三个月,因为工作变动无法在继续下去,我们是押一付一,但是他合同上写的是违约要赔一年租金的20%,这个违约金是否合理,然后他的合同上写的是,电费0.6元,服务费0.25,但是他实际收的电费是按照一元一度的来算的,我能不能以此作为房东违约解除合同,因为合同上有一条就是,房东为履行规定义务,租户有权单方面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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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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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约金约定太高肯定是不可能支持的,2电费有合同约定并且国家规定有固定价格,则按此履行,房东收到超过的可以要求退回来。3房东此行为不是违反合同,不能因此解除合同。解决方案,你直接解除合同就可以了,但是你可以按规定承担2个月租金违约金,押金退回来。房东现在哪里,他现在什么意见,可以帮助你电话联系他协调处理好。

2023-12-0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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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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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的解除理由不成立,你应该以工作变动,不需要再租房为由致函对方,要求解除。2.违约金过高,你最多损失押金。

2023-12-0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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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押金本质上讲,就是履约保证金。

2023-12-03律师追答

张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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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主张房东违约,并要求其返还多收的电费,剩余房租以及退押金,电费以当地电力部门收取的费用为准,由法院判决。

2023-12-0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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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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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违约收取电费的,你可以要求折抵,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没有根据。对于提前解除违约金,最多就是押金不退,20%违约金过高不需要支付。

2023-12-0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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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扬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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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房东没按照实际的费用标准收取费用,这个是对方违约行为,你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对方退还相应的款项。

2023-12-0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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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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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解除无法实现,可以考虑用这种比较极端的方法。

2023-12-0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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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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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是你们双方协商确定的,如果你觉得不合理那是在签之前就要提出来,这是可以协商修改的,签了之后你再想反悔就比较麻烦,协商不成只能通过诉讼解决。至于电费收多了可以最后进行结算,多退少补,这个不能作为你单方解除合同的理由。建议你先跟房东说明情况看看能不能提前解约,让房东通融免除违约金。

2023-12-0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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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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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这个问题可以投诉到电力局,按规定可以对他们进行罚款,然后再跟他们协商退房的事情,请将我采纳为满意解答,其他疑问可以点我详询

2023-12-0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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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法律知识

委托、行纪与居间合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代位权诉讼

代位权诉讼是一种突破债的相对性原则,使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以此来有效保全自己债权的措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即当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根据《合同法解释》第14条规定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先履行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7条相关规定,先履行义务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即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一方负有先履行义务,而后履行一方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由此可见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后履行债务人有丧失债务履约能力的极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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