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公示清算注销,我是法人,一直未管理公司,公司由总经理(股东)负责
173132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合同纠纷
2022-03-07
19.9元
公司已公示清算注销,我是法人,一直未管理公司,公司由总经理(股东)负责,在清算后接到法院通知还有债务未支付,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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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峰
律师咨询 TA
既然你实际管理公司业务,通知原来总经理或者股东就行,公司已经清算的,公司的事务应当由清算组负责处理。
2022-03-0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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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实际管理公司业务,我有其他责任吗?或者对方只起诉另一位股东
2022-03-07律师追答
应当到庭说明情况,公司清算的事实。
2022-03-07律师追答
马范君
律师咨询 TA
你好,这位朋友,从法律上讲,公司如果还有债务未支付的话,应该由公司的资产清偿债务后才能够办理注销。你们公司是有限责任吧?
2022-03-0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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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胜
律师咨询 TA
如果你仅仅只是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该公司已注销后有未清偿债务由公司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与你无关。法院通知你也是诉讼送达通知需要,不是什么大事,有时间精力的话正常应诉,没时间可把诉讼情况告诉股东,让股东处理(留存聊天记录、通话记录)。
2022-03-0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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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嘉钡
律师咨询 TA
您好,很高兴回答你的咨询,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在认缴的股权范围内承担责任。若你是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也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若对解答满意,请予以采纳或继续咨询。
2022-03-0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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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鸿雁
律师咨询 TA
《民法典》的规定第六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可以提供没有实际任职的证据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一般有过错的实际管理人和股东需要承担责任。
2022-03-0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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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法律知识
委托、行纪与居间合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代位权诉讼
代位权诉讼是一种突破债的相对性原则,使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以此来有效保全自己债权的措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即当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根据《合同法解释》第14条规定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先履行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7条相关规定,先履行义务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即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一方负有先履行义务,而后履行一方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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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由此可见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后履行债务人有丧失债务履约能力的极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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