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算什么纠纷,事情是这样的。2020年10月在中国平安入职,入职
1816368****
湖南省 长沙市
合同纠纷
2021-05-21
19.9元
我不知道算什么纠纷,事情是这样的。2020年10月在中国平安入职,入职后自己给自己买了保单但第二天就决定离职所以马上退保了,在离职期间公司把新人补贴发放到银行卡了,并且每天自动扣取1块钱,我发现后把其余的钱都取出了,现在2021年5月份公司打电话过来说要我退返这笔钱,请问这笔钱算不当得利吗?需要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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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才
律师咨询 TA
你好,需要返还的,关键看这新人补贴的性质和条件,这属于公司规章制度范畴,如果不符合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就需要退还,至于是否属于不当得利,主要看是否有法律和约定的依据,离职后就不具备新人补贴的条件了
2021-05-2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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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元开
律师咨询 TA
建议你自己慎重考虑选择,这笔钱总共金额有多大?你自己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同时需要把你们之间的合同或者协议上传上来看看
2021-05-2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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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壮志
律师咨询 TA
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不当得利的,因为你得利的基础法律关系是和公司的劳动合同,一旦离职,得利的理由不复存在,自然属于不当得利。
2021-05-2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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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法律知识
委托、行纪与居间合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代位权诉讼
代位权诉讼是一种突破债的相对性原则,使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以此来有效保全自己债权的措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即当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根据《合同法解释》第14条规定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先履行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7条相关规定,先履行义务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即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一方负有先履行义务,而后履行一方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由此可见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后履行债务人有丧失债务履约能力的极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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