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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被强奸,这事儿一点都不好笑

类型:法治热点

时间:2021-01-04

其它民商事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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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界有这么一个段子

  一个小偷盗窃时对女主人起了色心

  想要图谋不轨的时候

  却被练过拳击的女主人制服

  如果你是律师会如何为小偷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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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承认入屋盗窃加强奸未遂

  至少判刑 15 年

  如果说只打算强奸女主人

  那就是强奸未遂只判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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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小偷说自己是想强奸男主人

  中途被女主人发现

  那么极有可能

  是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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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在我国的刑法中,只将女性归为强奸罪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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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一则新闻,说一名男子醉酒后性侵了两个在露天席地而睡的民工。派出所调解,最终以赔偿解决。文章结尾道:“值班民警们忍着笑,忍得很辛苦。”忍俊不禁的民警,在某种程度上也反射出了全社会对针对男性性侵害的误解和不重视。

 

  男性就不会被强奸了吗?当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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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柜族”被性侵不愿公开图片

  2013年夏天,30岁左右的徐飞从深圳宝安出发,到罗湖一家同志酒吧玩耍。夜里他坐地铁回家,走在路上时被两个男子拉进一个小巷子里“性侵”,衣服还被抢走,狼狈不堪。但最终,徐飞选择了沉默,他是一个“深柜族”,隐藏很深,还想结婚呢,所以就不愿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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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熔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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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猥亵后还偷身份证留作纪念

  2017年8月13日凌晨4点左右,一男子醉酒后睡在商场门前的长凳上,李某发现后,多次伸手抚摸其下体,还解开醉酒男子的皮带,蹲在旁边低下头对他进行猥亵,最后拿走了醉酒男子口袋里的钱包才离开现场。

  被抓后李某承认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称见到了躺在长凳上的男子,觉得他长得很好看,便心生不轨,偷走他的钱包也是想留着他的身份证是作个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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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天白日被乞丐猥亵

  河南一名醉酒男躺在路边不省人事,男乞丐见后立马扑上去和醉酒男嘴对嘴亲昵,并揭开醉酒男裤子猥亵,被路过的网友拍下这一幕后上传,网友纷纷表示这是“年度最佳戒酒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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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强奸后患中度抑郁症

  江苏南京的小吴喝酒喝得有点多了,被一陌生男子带到了附近的一个僻人处,对方把小吴的裤子给脱了,随后小吴就遭到了人生的奇耻大辱。在被羞辱的过程中,小吴很是难受,所以他也有反抗,当时他更多的是害怕,因为从他从来都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而自己因此事造成极大心里阴影,被医院诊断为中度抑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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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性受害者为什么看起来少

  2012年6月,香港护苗基金会公布了《高中学生性知识问卷调查》。受调查的2462名男生和2578名女生中,男性遭遇过性侵害次数为774,女性为548,男性受侵害的总数比女性高了41%。 在联合国人口基金驻华代表处发布的《中国性别暴力和男性气质研究》调查结果中显示,在男性受访者中,有3%的男性在成人阶段被其他男性强奸,包括轮奸。

  作为性暴力的受害者,男性在公众视野中的能见度很低。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男性不可能被强奸的刻板印象,可能是受害者的羞于报案,也可能是社会普遍对男性受害者不予重视。

  女生光衣服被男生看到,是男生耍流氓。

  男生光衣服被女生看到,还是男生耍流氓。

 

  男女被性侵,从本质来说受到的身体伤害是无差别的。但是对男性受害者来说,他们往往也因为社会对强奸的双重标准而忍受更多的心理伤害。

  他们可能被嘲笑或者奚落,他可能会急于证明自己的男性气质,可能会对自己的性别身份产生质疑,产生无力感,对亲密关系产生恐惧,或者经历性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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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需完善

  日本正式施行修改后严惩性犯罪的《刑法》,强奸罪的名称被改为“强制性交等罪”,强奸罪的受害对象也由此前限定为女性,改为包括男性在内。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也早已将“强奸罪”的受害人定为“他们”,即男女皆为保护对象。

  而在中国,男性被强奸只能以猥亵罪(程度轻)或故意伤害他人罪(程度重)来判罚,但两者的处罚理论上都比强奸罪要轻,希望法律能够进一步完善,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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