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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业主签名 物业被判公开赔礼道歉

类型:法治热点

时间:2020-04-08

其它民商事

来源: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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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能够不通过业主签名使用物业维修基金吗?当然不行!然而,长沙某小区却伪造了业主签名来使用物业维修资金,而且这样的行为不止一次?得知自己的姓名权被侵害的业主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伪造业主签名

最近,长沙阳光100国际新城不少人都得知了业主秦先生状告物业公司并胜诉的消息。原来,秦先生发现湖南阳光壹佰物业公司之前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业主签名表里,有2个都不是自己的亲笔签名,因此状告物业公司侵犯了其姓名权。日前,岳麓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物业公司公开赔礼道歉。

2019年6月,秦先生向长沙市住建局申请了所在小区阳光100国际新城在2013年到2015年期间,个人物业维修资金四次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秦先生核对签名表时发现,有三份均有自己的签名和同意,其中一次为代签。不过,他自己从来没有在这几份签名表中签过字或授权别人代签,他怀疑是物业公司伪造了自己的签名。为此,今年10月份,秦先生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害自己的姓名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在小区内公开赔礼道歉,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法院审理查明,湖南阳光壹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从2004年起至今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曾四次向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申请使用物业维修资金对该小区1-88栋3单元电梯进行维修,并提交了相关资料。在《业主签名表》中有填报单位承诺:所提供的签字等信息真实有效,如不属实,由填报单位承担法律责任,并加盖了公章。经审核后,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同意从维修资金缴存户中提取使用。

不过,后经查实,2013年和2015年的两份《业主签名表》中,秦先生的签名均不是其本人所写,物业公司侵权事实成立。最终,法院判决阳光壹佰物业在该小区内公开向秦先生赔礼道歉。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物业都不应该伪造业主的签名,这样不仅仅损害了业主的姓名权,在很多情况下也让业主其他权益受到了侵犯。希望其他物业公司能够吸取教训,努力营造更好的小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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