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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资料规范要求

类型:法治热点

时间:2020-05-15

建筑与承揽

来源: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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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是一项比较复杂的活动,它涉及到的东西比较广泛,因而在开工前、开工过程中和收工时会形成大量的建筑工程资料,这些资料的重要性对建筑工程的施工方来说不言而喻,如果致使资料缺失,那会带来很大的损失,那么,关于建筑工程资料规范要求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责任

针对资料形成单位规定了“ 各负其责” 的原则, 即: 由一方单独形成的资料, 由形成单位自己负责; 由两方以上形成的资料, 按照“ 谁形成谁负责” 的原则, 由各方对自己签署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二、建筑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应符合的基本规定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2、监理资料应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3、施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4、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 也可委托其他单位。

5、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专业承包工程形成的施工资料应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 并应单独组卷;

(2)电梯应按不同型号每台电梯单独组卷;

(3)室外工程应按室外建筑环境、室外安装工程单独组卷;

(4)当施工资料中部分内容不能按一个单位工程分类组卷时, 可按建设项目组卷;

(5)施工资料目录应与其对应的施工资料一起组卷。

三、建筑工程资料的检查与复核重点

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按照时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对应性、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几个方面进行检查与复核,具体如下:

1、施工准备阶段重点检查法定程序和施工准备工作。

2、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主要检查有关技术质量保证资料。

3、装饰、装修施工阶段主要检查装饰材料的合格证、进场检验报告、非金属材料放射性检验报告、建筑节能材料导热系统检验报告、隐蔽验收记录,检验批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4、竣工验收扫尾阶段主要检查、落实分包合同、配合协议、收集分包单位的技术资料;检查、复核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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