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家农村集体拆迁,宅基地和土地补偿款几十万和一套安置房,由于我父亲

1515222****

江苏省 无锡市

拆迁争议

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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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老家农村集体拆迁,宅基地和土地补偿款几十万和一套安置房,由于我父亲去世的早我家户口本上就只有我一个人我是户主,我有个亲妹妹从小就没有上户口,后来长大妹妹得户口随我妈改嫁上到别得村里了,请问律师我妹妹是否有权利和我平分宅基地和土地的补偿款还有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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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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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补偿是以农户为单位的,如果你妹妹已经不是该农户成员,无权享有份额。

2023-03-1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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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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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情况描述,按照司法实践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那么你去看一下这个拆迁补偿的认定对象有几个人?也就是说,你们家里安置补偿的对象有几个人?比如说你们家里认定的这个安置补偿的对象就是你,那么这个补偿款就是全部属于你,如果你们家里安置补偿对象,除了你还有你妹妹,那么这个安置补偿款你们两个人都有份额,所以您关键要去落实一下安置补偿对象有几个人?您可以跟动迁组去认定一下。另外,如果安置补偿对象认定下来以后,那么你们家里的这个补偿款怎么样进行分配?你们可以家里开个家庭会议进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话,那么您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只要法院采信您的证据,会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2023-03-1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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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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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有没有在本村上户口,父母子女关系的确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处理,是有权利继承的,当然有遗嘱的例外!

2023-03-1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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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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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户口之外,也需要看这个宅宅基地及土地补偿款安置房有没有你父亲的份额?如果有你父亲的份额在里面,妹妹有权继承父亲的财产,需要进行区分父亲遗产进行财产分割

2023-03-1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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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安置补偿对象也只是我一个人

2023-03-15律师追答

嗯,意思就是说虽然安置对象是你,安置补偿的依据和标准是不是包括你父亲的份额在内,换句话说,看当地正常一个人安置补偿是多少?你现在是多少?

2023-03-16律师追答

张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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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父亲的宅基地和房屋等拆迁补偿了,那么该款项应是你父亲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你妹妹是有继承权的,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

2023-03-1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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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我小时候去世了, 现在宅基地和房屋也都是我名字,村里拆迁安置补偿对象也只有我一人。

2023-03-15律师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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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争议法律知识

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征地程序

(1)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2)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3)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4) 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5) 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6) 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7) 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 (8) 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9) 被征用单位交出土地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或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划拨决定书(划拨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 (10) 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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