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律师,仲裁恢复劳动关系后,我已经上班十来天,但公司在最后一天起诉

1338013****

广东省 东莞市

仲裁与诉讼

2023-02-10

0元

各位大律师,仲裁恢复劳动关系后,我已经上班十来天,但公司在最后一天起诉了不服仲裁继续履行,现在给我又以其他理由发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日期是现在的)是不是可以证明公司同意履行劳动关系,然后再次以其他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这次的解除劳动通知书我如何运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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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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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这样理解。公司玩的是遍地撒网,心想终能网住鱼的招数。正所谓,一计不成,心生另一计,总有一款适合你。

2023-02-1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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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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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情况描述,按照司法实践的规定,如果你们公司不服仲裁继续起诉的话,这是一个诉讼权利问题,然后您又说对方继续以其他的理由发给你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那这个其他的理由是不是正当的呢?如果不是正当的,是非法的,那您可以把这个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作为证据向起诉的法院提交,作为你的一个抗辩的证据和理由,指出你们公司现在继续进行违法行为,让法院能够追究公司的违法责任,因为这是一个重点的证据,只要法院能够调查确认你们公司是继续在进行违法解除你的劳动关系,相信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对你们公司做出处理。

2023-02-1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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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范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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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公司起诉了,那仲裁裁决就没有发生法律效力。这个时候,你和公司的关系还属于有纠纷,尚需司法判定的阶段。

2023-02-1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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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去上班不是不用呀

2023-02-10律师追答

需要上班

2023-02-11律师追答

陈鸿雁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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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理由不合法就还是违法解除,同样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经济补偿,被裁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1、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请将我选我满意解答,其他疑问可以选我详询

2023-02-1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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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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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经这样了,要坚持到底,继续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确认违法解除,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2023-02-1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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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与诉讼法律知识

劳动诉讼

劳动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或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包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活动以及仲裁机构应当受理却不予受理的情形。 劳动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是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人事仲裁

人事争议仲裁是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居中仲裁,维护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目前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均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独立办案,相互之间无隶属关系。根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13条规定,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在京所属单位的人事争议由北京市负责处理人事争议的仲裁机构处理,也可由北京市根据情况授权所在地的区(县)负责处理人事争议的仲裁机构处理。中央机关在京外垂直管理机构以及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在京外所属单位的人事争议,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也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情况授权所在地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即劳动争议当事人在起诉之前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现阶段,我国各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大部分的劳动争议案件都由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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