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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详情

1 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 劳动仲裁程序

一、仲裁申请

(一)仲裁时效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可知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所以当事人应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1年内向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时效中断,中断事由消失后,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申请仲裁。

(二)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应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副本。

二、审查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29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决定立案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其在1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职工一方在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以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三)仲裁审理

劳动仲裁机构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调查取证,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质证和辩论,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起诉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 法务实务操作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必须要先经过劳动仲裁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有一些劳动争议的仲裁裁决属于终局裁决,自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主要包括: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当然,一裁终局针对的主要是是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对判决不服,依然可以提起诉讼。这也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所以这两类案件用人单位如果在仲裁之后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是也有例外,符合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仍然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裁决,包括:

(一)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二)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三)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四)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五)法院审查过程中若没有发现上述情形,但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也会裁定撤销。

用人单位发现劳动仲裁有上述情形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后,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操作问题

一、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劳动仲裁申请书主要是写清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的事项,写明事实和理由,然后写结束语和“此致某某劳动仲裁委员会”,最后是落款签名,注明时间。《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28条规定劳动仲裁申请书应该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

二、提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主要是提交四大类型的材料,一是劳动仲裁申请书;二是双方的身份信息证明材料;三是申请人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代理人的相关信息和授权委托书;四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这些证明材料均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仲裁机构审核后会退回原件。

5 注意事项

一、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所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不需要缴费的。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3条明确规定劳动仲裁不收取费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但是涉及的鉴定费、律师费还是要当事人自行承担。

二、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劳动者应直接以劳动争议提起劳动诉讼而不是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关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公民提起行政诉讼的前提条件为行政机关作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并非行政机关,其作出回复的行为也并非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案件受案范围。

三、在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上,一般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是由于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关键证据往往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9条对劳动者进行倾斜保护,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如果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四、劳动争议中经常涉及劳动合同的解除,建议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过程中应留意自己签字的文件,特别注意“因个人原因”等陷阱,很容易被解释为对自己不利的因素。

五、在申请劳动仲裁前或申请劳动仲裁之后,均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不方便去部门投诉,可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12333,若需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可拨打114进一步咨询。

6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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