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上班有劳动合同,公司关门了,也有工资欠条。老板没有任何资产和我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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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上海市

仲裁与诉讼

202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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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上班有劳动合同,公司关门了,也有工资欠条。老板没有任何资产和我都是湖南人。回湖南起诉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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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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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工资欠条,不用劳动仲裁,法院可作为普通民事案件受理。湖南作为接收人民币的一方,视为“合同履行地”。故:可在湖南起诉。

2021-12-1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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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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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既然已经出具欠条,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

2021-12-1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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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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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老板写了工资欠条给你,属于借贷纠纷,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老板是湖南人,他作为被告是可以回湖南起诉的

2021-12-1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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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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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机构,是法律上拟制的人格,和自然人一样对外行使权利承担责任,因此欠你工资主体是公司而不是投资人(你说的老板),一个公司可以有一个或者多个投资人,且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他们仅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因此除了及其特殊的原因,直接向投资人个人主张拖欠的工资比较困难,当然如果你的工资欠条是投资人个人名义出具的,可以起诉主张他个人予以清偿。

2021-12-1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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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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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张律师,很高兴回答你提出的法律问题,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律师建议,最好在湖南起诉,因为你在湖南起诉对方可能提管辖权异议,湖南法院也可能不立案

2021-12-1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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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嘉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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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律师很高兴回答你的咨询,如你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问题。你需要向用人单位或者工作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你可以先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或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有: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双方身份信息;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厂牌、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若你对解答满意,烦请采纳或继续详谈。

2021-12-1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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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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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其实是工资,为啥要收欠条,欠条谁写的?老板本人?如果按欠条主张可以回老家主张,但是只是上面的金额

2021-12-1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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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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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可以的。貌似你好像是我们长沙的,目前这个处于借贷纠纷,如果杯高也是长沙人完全可以在长沙起诉的,还可以主张违约金,不过时效有没有超过和是否能够找到对方,倒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

2021-12-1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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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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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您可以回湖南起诉。

2021-12-19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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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与诉讼法律知识

劳动诉讼

劳动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或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包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活动以及仲裁机构应当受理却不予受理的情形。 劳动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是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人事仲裁

人事争议仲裁是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居中仲裁,维护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目前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均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独立办案,相互之间无隶属关系。根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13条规定,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在京所属单位的人事争议由北京市负责处理人事争议的仲裁机构处理,也可由北京市根据情况授权所在地的区(县)负责处理人事争议的仲裁机构处理。中央机关在京外垂直管理机构以及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在京外所属单位的人事争议,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也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情况授权所在地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即劳动争议当事人在起诉之前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现阶段,我国各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大部分的劳动争议案件都由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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