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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银行卡社会危害大 全社会应与之决斗

类型:法治热点

时间:2020-04-05

刑事犯罪

来源: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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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尽管政府监管部门对非法买卖银行卡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已出台了各种有力打击措施,实施了各类打击活动,比如2016年央行、公安部、银监会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的通知》,用了差不多两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这些打击银行卡犯罪活动的措施或行动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似乎难以从根本上遏制非法买卖银行卡犯罪现象的泛滥,非法买卖银行卡犯罪呈越演越烈之势,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已形成了一个“灰色产业链”,涉及电信诈骗、盗刷、洗钱、行贿受贿等领域。犯罪分子往往通过从持卡人手中收购闲置不用的银行卡、购买遗失或被盗的个人信息及身份证件,然后直接去银行办卡倒卖、通过银行“内部关系”满足客户“指定开户人”等途径获得银行卡。

非法买卖银行卡

非法买卖银行卡犯罪活动造成的社会危害较大,不仅泄漏了银行客户个人信息、扰乱了银行卡市场秩序、破坏了正常社会信用环境;也为洗钱、偷税漏税等犯罪行为大开了方便之门,并成为危害国家经济肌体的“毒瘤”。

正因为如此,政府才集中社会各种力量对其进行“围追堵截”,然而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原因到底在哪?主要是非法买卖银行卡犯罪活动暗地利益链条长且大都在网络上进行、冒险获得的收益较大,部分犯罪分子通过非法购买银行卡以作洗钱、诈骗、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之用,度图逃避监督和打击;一些中小企业通过购买银行卡,多头开户、藏匿资金,以达到偷税漏税之目的等等。同时,买卖银行卡犯罪违法成本低,没有杀头之危险,这使得不少违法犯罪分子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

同时,犯罪分子非法买卖银行卡之所以得逞,在于他们善于钻监管漏洞,巧妙地周旋于各种各环节之间,做到游刃有余,将快递公司、银行内鬼等轻松玩弄于股掌之间。而且,目前我们各监管部门与客户之间互动力度不够,没有筑牢坚固的社会防范屏障:公安和银行缺乏足够的沟通与协作,各自为战,没有形成“围剿”合力,使打击银行卡非法买卖犯罪活动处于一种“游击状态”,无法产生“摧毁性”效应。同时,过分倚重和依赖公安部门“运动式”打击,没有构建社会联防长效机制,无法充分调动银行、社会居民积极参与,以至银行认为打击银行卡犯罪是公安部门的事,滋生与已无关心里;社会公众没有树立牢固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向不法分子出售银行卡。由这样导致了源头上堵塞不力,无法根除隐患;社会信息反馈不灵,打击银行卡犯罪处于信息分割状态,无法全面围堵犯罪活动,为不断花样翻新的犯罪提供了土壤,使银行卡犯罪陷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尴尬境地。

显然,打赢非法买卖银行卡犯罪活动是一场持久攻坚战,不可操之过急,彻底根除隐患,应举全社会之力,构筑牢固防范阵线和治本之路,把银行卡犯罪置于全民监控之下,才能铲除其滋生的社会土壤,让其无处遁形:一是建立公安部门、央行、银监部门协作沟通机制,加强对银行卡犯罪研究,及时向社会发布银行卡非法买卖犯罪动向和手法,形成严厉打压态势;建立社会宣传引导机制,加大银行卡犯罪社会危害性宣传,提高公民社会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自觉断绝与银行卡非法买卖关系;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设立举报奖励基金,动员全体民众对银行卡犯罪行为进行检举揭发,使银行卡非法买卖行为无处遁形。

二是央行和监管当局加快修订和完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加大对银行卡发行数量和规模监控,确保银行卡规模与全民消费需求相适应,控制为追求业绩人为超规模发放;商业银行增强行业自律意识,认真汲取各类信用卡犯罪教训,加大银行卡发放审查力度,约束发卡行为,控制发卡数量,严把发行关;社会民众增强信用风险意识,提高申领卡自制力,摒弃贪图小恩小惠心里,自觉抵制银行卡贩子利益诱惑。三是加快银行之间个人资信共享机制建设,加强对手机支付、网上支付等电子信息监控,提高对公民个人收入及收支异动情况监测;公安部门提高网络技控手段,使挂失后的身份证失效;提高银行技防手段,对涉及银行卡网络买卖信息进行屏蔽。银行对一定时段内没有使用的睡眠卡,进行自动失效处理。加大社会反洗钱力度,对非法买卖银行卡的当事人,发现一起,严厉惩处一起,斩断银行卡非法社会需求,使银行卡非法买卖最终失去社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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