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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交物业费触犯了法律 这几种情况除外

类型:法治热点

时间:2020-03-27

民事执行

来源:C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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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物业管理,许多居民都大呼不满。垃圾清运不及时,停车管理不给力,小区账目不清晰,反正总有那么一些地方让业主觉得物业服务配不上自己支付的费用,而大家表达不满的行动出奇一致,那就是不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需要基于正当理由。司法裁判中对正当理由的认定要从严把握,一般限于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存在重大瑕疵。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这几个误区一定要避开!有的物业费不能拒交
1、未居住使用可拒交物业费,错!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费一般包括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费用等。所以,就算你买了房没有入住,同样不能拒交小区的物业费(物业明确指出不交钥匙可以不交物业费的除外)。
2、未签物业合同可拒交物业费,错!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主委员会同意了与物业管理公司协议中的条款,且业主事实上已经接受了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就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向物业公司缴费。
3、原业主欠费可拒交物业费,错!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若房屋产权发生交易后,原业主所欠的物业费须及时补交,否则将影响新业主的正常居住。

物业管理条例
在法治社会,讨论问题不能单极化,必须多一些辩证思维。业主权益必须保障,物业权益也要维护,双方都要有法律撑腰。交不交物业费是一码事,交了物业费如何监管物业公司是另一码事。从城市治理者到广大小区业主,时时将二者统筹考量,才能得出更成熟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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