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热点
>
婚姻家庭
>
文章详情

出轨就净身出户?

类型:法治热点

时间:2020-02-18

婚姻家庭

来源:嘻嘻

734人查看

收藏

    近几年来,离婚率上升的步伐从未停止,离婚的因素有很多,如:性格不合过不下去、一方出轨,无法忍受而离婚等等,好聚好散自然好解决,但有时因对方出轨导致的离婚,就经常会有不希望对方好过的心理,甚至财产一分也不想给对方,想让对方净身出户这种想法,那出轨就一定会净身出户吗?

    实际上,我国现有的法律并未规定净身出户,我国《婚姻法》仅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规定了惩罚,这种惩罚的性质属于损害赔偿,并不存在净身出户。显然,对于仅仅是一夜情、婚外情但达不到同居程度的,连损害赔偿都没有,更何况是要求对方净身出户。

    当然,很对小夫妻未雨绸缪,做了一系列的措施关于以后如果对方出轨怎么处理,最流行的就是在婚前签订“忠诚协议”,约定对方出轨就净身出户,但对于这类协议的效力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这也就表明以财产分割为对象,不涉及人身等其他问题,不违反法律法规,也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的忠诚协议一般可以认定为财产分割的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忠诚协议”内容本身就不合法或违背道德、本身并不平等公正、有关财产部分的承诺意思表示不真实、以协议离婚为条件或者根本就不是自愿签订的情况下,那“忠诚协议”自然为无效协议,协议中约定的“净身出户”条款自然也就是无效条款。

    总之,现有法律并未规定净身出户,净身出户并不是那么理所当然,真决定离婚时,在允许的范围内,更多的争取到财产,不要因为一口气一定要对方净身出户,到最后得不偿失。

0

0

0

0/30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