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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封路是否有依据

类型:法治热点

时间:2020-02-18

其它民商事

来源: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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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愈发严重,国家为了防控疫情也对一些疫情严重地区进行了封城的处理。由此,部分地区的人们也就跟着政府的号召,采用了一些办法进行物理封村,如修砌水泥墙,大石封路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疫情的防控有积极效果,但是也对当地的交通等造成了一定的阻碍,此外,这种私自封堵道路的做法也在一定程度上触犯了法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条文中的“破坏”并不一定是使道路发生损坏,而是对交通如车辆通行等造成了一定阻碍,使其有发生倾覆等危险的可能,因此,村民私自封路的行为是不对的。

    虽然现在疫情确实较为严重,但是村民们也不必太过焦虑,积极合理的响应政府的号召,相信政府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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