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男友分手两个月,期间他的亲戚先来问我妈能不能和好了,我妈告诉不可能
1885322****
山东省 青岛市
民事执行
2022-09-10
19.9元
和前男友分手两个月,期间他的亲戚先来问我妈能不能和好了,我妈告诉不可能和好了,后面前男友有微信骚扰我,问是否能和好,都明确拒绝了,后来在地下停车场突然出现,因为他经常会有一些愤怒的行为,我看见他就开走了,开走之后在外面待了会又回去,结果还在蹲守我,我见面就说了不可能和好,他自己带着三千块钱给我要给我和好,因为我在车上说话,他在车外面,他把钱塞到我车里,一定要给我,我说不可能和好,之后,见我没有和好又要把钱要回去,我拒绝了他又抢我手机,我要要回手机,我俩推拉了好几下,我手受伤了,身上好几块淤青,这事过去五天了,请问报警还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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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虹
律师咨询 TA
当然可以报警,主要目的在于能固定对方纠缠你的相关证据,同时,公安机关也可以训诫、警告对方不要再滋扰你,能有效震摄对方,防止事态升级。
2022-09-1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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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车有行车记录,可以记录他那天来找我,我给他爸妈打电话,让他亲自来给我道歉,就他爸爸打电话道了个歉,再没有人处理了,我能要到什么赔偿吗或者处理结果吗
2022-09-10律师追答
其实,道歉不是最重要的。同时,就你描述看,赔偿可以要求,但不建议你这样做。我是退休法官,根据过往经验,如果医疗费不多,只需报个警,让警方留个记录,主要目的是防止事态升级。
2022-09-10律师追答
有的案件就是因为没处理好分手事宜,导致矛盾升级,甚至是民转刑,就没必要了,谨此建议供参考!
2022-09-10律师追答
邓益洲
律师咨询 TA
1. 单就恋爱关系而言,法律是不管的。2.对于恋爱相关的财产、侵权、治安等纠纷,法律可以管。3. 你这种情况,双方都不是故意伤害或滋事,受伤也不严重,即便报警一般也是调解,调解不了就可能需要去法院起诉解决。
2022-09-1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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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峰
律师咨询 TA
这种情况对方存在非法骚扰及轻微的暴力行为,既然没有大碍或者受伤的,报警也没有太多意义,关键是证据也不好找。
2022-09-1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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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好找的,有行车记录仪,地下停车场也有监控,这种情况可以吗
2022-09-10律师追答
可以
2022-09-10律师追答
潘正
律师咨询 TA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这个不属于家暴,只是争执中的一些伤害,何况已经过去几天了,没有必要 报警,至于你们感情问题,能处就处,不能处不要纠缠尽快了断,避免出现意外。
2022-09-1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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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群英
律师咨询 TA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这种情况报警没用,警察不会管的。你们是感情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
2022-09-1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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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鸿雁
律师咨询 TA
治安处罚法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022-09-1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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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鑫
律师咨询 TA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解答如下: 1.你们是恋爱关系,这不是法律管的事,但是过程中的欺骗、伤害法律上是要管的; 2.你这种情况,双方都不是故意伤害或滋事,受伤也不严重,即便报警一般也是调解,调解不了就可能需要去法院起诉解决。 3.建议你息事宁人,不在于这样人交往,找个好的对象,享受爱情的美好,真正遇到爱的人不会是这样的; 法律咨询不易请给予好评谢谢。
2022-09-1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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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法律知识
中止与终结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中止执行是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中止执行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没有办法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会恢复执行。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是所有案件都能执行完毕,对不能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执行的案件,法院会书面裁定终结执行。执行终结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终结代表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之后不得再依原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异议
执行异议是指当事人或案外人对于法院的执行行为或执行标的有不同意见,请求法院停止或变更执行的请求。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最高法院2015年5月5日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执行异议做出进一步规定。
执行方法
执行方法是指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手段和措施。主要包括对财产的执行方法、对行为的执行方法和保障性执行措施。《民事诉讼法》第241-255条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
执行程序
执行程序是诉讼的最终阶段,旨在通过国家强制力迫使义务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适用于调解和辩论。只有当义务人不履行应履行的义务时才会引发执行程序。执行程序一般包括执行的启动、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执行担保和暂缓执行、执行和解、执行中止、终结与结案、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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