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半年前我加一位卖物联卡的微商,我购买他的卡说给我开后台(管理我卖的卡

1994384****

河南省 商丘市

侵权责任

2020-04-05

0元

在半年前我加一位卖物联卡的微商,我购买他的卡说给我开后台(管理我卖的卡方便提佣金),他给我索要身份证号手机号姓名等信息,于是我就发给他了。可最近他在微信朋友圈里帮朋友卖口罩,于是我咨询一下发现很贵,就吐槽一下在客服那,说的不是很好听就是关于疫情你们这些黑心商家竟然涨价,赚黑钱之类的。过一会他就直接发信息破口大骂,后来他威胁我说要不要在朋友圈里讲你的信息给你晒晒,我就怼他一句,你试试看。后来他在朋友圈里将我的省份身份证号,手机号姓名发在朋友圈里。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护我的隐私权?补充,当时对客服说的话很难听。

补充图片

温馨提示:如果律师需要您提供更多的证据图片参考,请在此补充证据图片。

暂无律师回复

张晰

律师
累计服务: 18611 | 法律水平: 5.0 | 服务态度: 4.8 | 社会资源: 4.8

咨询 TA

对方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侵犯您的隐私,您可以去报警,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2020-04-05回复

0

0

蜜獾律所李

律师
累计服务: 39476 | 法律水平: 5.0 | 服务态度: 4.8 | 社会资源: 4.8

咨询 TA

建议你保留证据,同时提醒对方停止侵权,对方是侵权行为,你有权去法院起诉解决。

2020-04-05回复

0

0

胡思思

律师
累计服务: 5503 | 法律水平: 5.0 | 服务态度: 5.0 | 社会资源: 5.0

咨询 TA

这种行为是侵犯您的隐私权的违法行为,建议您先去报警,让他立马删除,向您赔礼道歉。

2020-04-05回复

0

0

还不知道怎么办?

立即发布咨询,每个咨询至少三位律师解答!

发布咨询

最专业快速的全能法律方案!

智能律师诊断

免费体验

侵权责任法律知识

赔偿金额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责任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对外是整体的全部责任,连带责任中的每个人都需要对被侵权人承担全部责任;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一个或者数个连带责任人承担全部或者部分的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是法定的责任,侵权人不能约定改变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一、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 二、教唆人、帮助人与行为人的连带责任; 三、共同危险人的连带责任; 四、分别实施的行为足以造成全部损害行为人的连带责任; 五、网络服务提供者与网络用户的连带责任; 六、高度危险物所有人与管理人、非法占有人的连带责任; 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连带责任。

证据固定

法院作出裁判必须以事实为根据,旧某一事实能否成为裁判依据,最终决定于证明这一事实的证据是否充分、确实,在法律上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责任划分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若遇到人身侵权,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优秀律师

蜜獾律所李 律师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

4.9

符元开 律师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犯罪

4.9

张晰 律师

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劳动雇佣

4.9

胡思思 律师

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刑事犯罪

5.0

立即咨询,至少三位律师解答

1

详细描述

尽量详细的描述咨询问题和纠纷焦点

2

律师解答

至少3名律师给予解答,请耐心等待

3

解答提醒

收到并查看律师回复,并及时追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