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纠纷,4月银行起诉并判决生效的,9月开始冻结工资卡,现每月都有工资

1396756****

浙江省 绍兴市

民事执行

2021-03-30

0元

借款纠纷,4月银行起诉并判决生效的,9月开始冻结工资卡,现每月都有工资入账冻结,4月到9月取出的钱多少可构成拒不执行罪?并没有申请最低保障,冻结前判决后取出的钱会不会构成拒不执行罪?还是多少以上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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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含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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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2021-03-3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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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獾律所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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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陈述来看,这种情况,不构成刑事犯罪。可以跟对方协商分期给付

2021-03-3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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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后至工资卡冻结期间取出的钱有没有关系?据说超5万,可以判。

2021-03-30律师追答

工资卡上的钱可以取出来用于日常开销。不构成刑事犯罪

2021-03-30律师追答

主要钱取出是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后,金额超过5万,现在卡也冻结了。

2021-03-30律师追答

因为现在我要申请最低保障,法院执行庭要求我先还这部分钱,这部分钱不还金额太大据说可以判刑,不知道是不是这么回事?

2021-03-30律师追答

不构成刑事犯罪,您可以跟对方协商,分期履行。或者预留部分生活费

2021-03-30律师追答

现在我的工资每月都冻结的,预留生活费咨询过了需要先还取出的钱。

2021-03-30律师追答

那就想办法先还一部分钱。

2021-03-30律师追答

潘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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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你积极清偿债务,虽不一定构成犯罪,但是列为失信人名单,限高你的日子也不好过。

2021-03-3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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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后取出的钱超5万有没有关系,会不会判据不执行罪。因为前段时间我咨询过执行庭的法官如果要申请最低保障就要把取出的钱先归还,据说超过一定数量,可以判刑不知道是不是这么回事。7月就已经限高了。

2021-03-30律师追答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要有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所谓拒绝执行,是指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采取种种手段而拒绝履行。既可以采取积极的作为,如殴打、捆绑、拘禁、围攻执行人员,抢走执行标的、砸毁执行工具、车辆,以暴力伤害、毁坏财物、加害亲属、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威胁、恫吓执行人员,转移、隐藏可供执行的财产,命令停止侵害仍不停止侵害而故意为之等等,又可以采取消极的不作为方式,如对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置之不理或者躲藏、逃避等。既可以采取暴力的方式,又可以采取非暴力的方式。既可以公开抗拒执行,又可以是暗地里进行抗拒。不论其方式如何,只要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即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021-03-30律师追答

他不是以数额计算,而是看行为,所以我建议你积极偿还债务。

2021-03-30律师追答

你这个情节是否构成犯罪就要看法院怎么认定了

2021-03-30律师追答

现在我每月都有工资入账至执行庭冻结的卡里,算不算在还款,是否可以判定不是拒不执行?

2021-03-30律师追答

这个属于强制执行,但不会作为犯罪处理

2021-03-30律师追答

但是之前你转移财产的行为被举报,或者你还有其他故意隐匿的财产被发现被举报,那是有可能按犯罪处理的。

2021-03-30律师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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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法律知识

中止与终结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中止执行是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中止执行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没有办法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会恢复执行。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是所有案件都能执行完毕,对不能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执行的案件,法院会书面裁定终结执行。执行终结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终结代表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之后不得再依原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异议

执行异议是指当事人或案外人对于法院的执行行为或执行标的有不同意见,请求法院停止或变更执行的请求。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最高法院2015年5月5日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执行异议做出进一步规定。

执行方法

执行方法是指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手段和措施。主要包括对财产的执行方法、对行为的执行方法和保障性执行措施。《民事诉讼法》第241-255条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

执行程序

执行程序是诉讼的最终阶段,旨在通过国家强制力迫使义务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适用于调解和辩论。只有当义务人不履行应履行的义务时才会引发执行程序。执行程序一般包括执行的启动、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执行担保和暂缓执行、执行和解、执行中止、终结与结案、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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