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热点
>
税务问题
>
文章详情

网友晒的“退税秘笈”靠谱吗

类型:法治热点

时间:2020-06-16

税务问题

来源:C

1020人查看

收藏

网上出现了所谓的“退税攻略”“退税秘笈”,对此,国家税务总局特别提醒,个税汇算不是抢红包,而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纳税人本人需要对个人年度汇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因此,税务人务必如实申报,切勿轻信所谓的“退税攻略”,否则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还会影响个人纳税信用。


税务局通报了在近期核查中发现的两起典型的虚假申报案例,警示纳税人要如实申报。 

不如实申报会有什么后果?
纳税人如未依法如实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隐瞒收入、编造虚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缴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将纳入个人信用管理。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提供虚假资料申报享受税收优惠、不配合税务检查、虚假承诺等行为,都会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不如实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纳税人如未依法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信息的,不仅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还会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情形严重的,应当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涉及违反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一)报送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二)重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三)超范围或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四)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
(五)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除承担上述不如实填报的法律后果外,还可能对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造成一定影响。如果纳税人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拒不更正或不说明情况,税务机关可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待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可继续专项附加扣除,以前月份未享受扣除的,可按规定追补扣除。

0

0

0

0/30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