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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属于什么样的违法行为 偷税漏税多少金额补缴不判刑

类型:法治热点

时间:2020-06-22

税务问题

来源: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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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税漏税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偷税漏税看其情节严重程度,分别追究起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所以可能构成一般违法和刑事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账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偷税漏税多少金额补缴不判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实施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偷税数额在五万元以下,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前已经足额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偷税漏税在五万元以下,公安机关立案前足额实缴应纳税款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偷税漏税若为初犯并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已经受过行政处罚的,且在五年内没有因为偷税受到刑事追究或被税务机关二次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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