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热点
>
担保纠纷
>
文章详情

法院支持口头担保吗

类型:法治热点

时间:2020-06-02

担保纠纷

来源:DS

948人查看

收藏

担保是对债务的担保,担保分为质押、抵押、保证等多种方式。那么,口头担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担保
一、担保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1、根据《贯彻民法通则意见》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应当与债权人订立书面保证合同,确定保证人对主债务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虽未单独订立书面保证合同,但在主合同中写明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并由保证人签名盖章的,视为书面保证合同成立。公民间的口头保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也视为保证合同成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根据《担保法》第十三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二、对于口头担保的效力分析
1、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
综上可知,担保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是法律规定应采用的形式,当事人口头担保不具有法定形式,不具有担保合同效力。因此,法院是不支持口头担保的。

0

0

0

0/30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