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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金额是多少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类型:法治热点

时间:2020-05-26

医疗纠纷

来源: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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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在法律上就是明确的分为四个等级的,四个不同等级的医疗事故就是对应着不同的医疗损害的赔偿的,二级医疗事故就是十分严重的事故类型了。二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金额是多少?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 赔偿金额

一、二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金额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五级伤残)按6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60%
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
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
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1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必须注意的是,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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