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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12椎受伤,给胸11椎做手术?这是医疗事故

类型:法治热点

时间:2020-04-13

医疗纠纷

来源:C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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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医院失误令患者更加难受这本来就是不能接受的事情,如果医院再不重视,轻描淡写,那就不是普通医疗事故了,而是医院的“仁爱”招牌毁了……

王女士于2019年10月遇到交通事故,她在家属李先生陪同下,到深圳南山区南方科技大学医院就诊,当时她的检查结果为:胸12椎受伤。

李先生表示,当月15日的时候有骨科医生过来会诊,建议王女士做一个pkp骨水泥手术。当时医生轻描淡写地说,这个手术没什么风险,出血量也小。

不过,患者王女士表示,手术时她感到十分疼痛,曾经要求医生终止,不过意见没有被采纳。

而且做完手术后,王女士的病情没有好转,随后几日她做了多次检查,其中一份诊断报告书写明:胸11椎体pkp术后,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请结合临床。

为什么胸12椎受伤,会对胸11椎做手术呢?家属李先生找到医生询问,医生表示,手术做错部位了。

李先生:我找了手术医生,当时他和我说的是因为机器老化,显示器模糊导致计算椎体错误。后面去医务科投诉时,得到的结果是医生在手术中计算错误。

针对这件事,南方医科大学医院医务科介入调查,并于11月21日给出调查结果:医生术中透视计算椎体错误,误将骨水泥注入胸11椎体,存在缺陷。

于是,家属李先生向医院提出赔偿,“包括伤残、精神损害这一块,初步算了一下,大概是六七十万”。

但由于双方对赔偿价格意见不同,协商暂未成功,目前王女士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1月12日,医务科科长了表示医院第一时间就承认了手术问题。

而对于赔偿问题,科长表示医院不会逃避责任,但是赔偿金额的多少,不应该由医院或者家属单方面决定。医院推荐家属找第三方鉴定,但家属一直没有找。

目前家属已经把相关资料,反馈给南山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表示,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难以置信,做手术做错地方,真的是很可怕的一件事情。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和《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条规,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院方现在已经承认了错误,家属也已经申请了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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