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热点
>
交通事故
>
文章详情

酒驾肇事逃逸如何认定,怎么处罚

类型:法治热点

时间:2020-04-09

交通事故

来源:嘻嘻

884人查看

收藏

    喝酒不能开车是常识,也是法律规定,但有的人就是觉得自己酒量好,运气好,不会出事,艺高人胆大,酒后驾车是常态。但是实际上,每年因为酒后驾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屡见不鲜,还有部分酒驾肇事逃逸,那对于酒驾肇事逃逸如何认定,怎么处罚呢?

酒驾\逃逸

    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酒驾肇事逃逸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拒绝酒后驾车不仅是对他人的生命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如果确实发生了事故,切记不要逃逸,不要怕承担责任,也许一时的想法的差异会让自己后面整个人生都随之发生变化。

0

0

0

0/30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