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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开车门与行人发生刮擦 受到损害的行人应当向谁主张权利

类型:法治热点

时间:2020-04-03

交通事故

来源:胡旺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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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每次乘坐滴滴或者出租车下车之时,司机师傅有时会提醒我们,看一下后面有无车辆行驶,才打开车门下车。司机师傅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乘客开车门有时候会遇到后面的行人,导致行人受伤,那么乘客开车门与行人发生刮擦,谁来担责?

       小艾在工体北路骑行,自行车道上一辆停驶的出租车突然右侧开门将小艾刮倒,造成小艾肘部、腿部受伤。经交警认定,出租车全责。出租车司机垫付了200元后,就不再支付其他费用了。小艾后续医疗花费3000余元,以及其误工损失、交通费用支出,这些损失应当如何追偿呢?

交通事故、责任分配

       因车辆存在违规停车的情况,作为正向行使或停驶的行人因乘客下车,导致其人身或物品受到损害的,行人可以向司机以及乘客主张赔偿。因司机与下车乘客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侵权,应当承担因此产生的侵权责任。对于发生的交通事故,司机、乘客以及行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最好形成书面的调解协议;如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及时报警,由交通警察通过调查确认各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分配。如果在交通警察的主持下,各方就如何赔偿仍不能达成一致,行人无法取得赔偿的,行人可以就人身损害或物品损失诉至法院,要求营运车辆方、涉案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以及乘客承担相应责任。

       所以,小艾可以将出租车营运单位、涉案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以及下车乘客一并起诉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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