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入驻”工商,裁判队伍混进了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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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道上的运动员,混进裁判员队伍“兼职”——这种匪夷所思的错位,不管怎样辩白,都绵软乏力
“打假第一人”王海日前在其微博上实名举报京东商城,声称“京东商城职员冒充工商局公务员在工商局办公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同时贴出大量证据称“北京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消保科科长王某峰在京东商城购物免单”。对此,北京市工商局日前举行说明会,称京东确实有联络员进入分局工作场所,但职责只是配合分局解决消费投诉(10月13日《北京日报》)。
跑道上的运动员,混进裁判员队伍“兼职”——这种匪夷所思的错位,不管怎样的辩白,都显得欲盖弥彰又绵软乏力。
在“官商不宜勾肩搭背”的告诫之下,在“让市场作决定”的大势之中,一家电商的数名工作人员,为商家的利益背书,在工商局鸠占鹊巢“工作”,不管是否直接处理消费者投诉,抑或美其名曰“企业派驻联络员”,恐怕都绕不开以下三重追问。
首先,企业有应诉通道,行政部门有救济制度,这两者尽管目标一致,但程序迥异、性质有别。对于消费者来说,正因为企业解决不了,或者解决不好,才将监督举报线索移交给公信昭然的公权部门,岂料两者“手牵手心连心”,若真如此,还要行政构架中的工商监管干吗呢?比如在“一个关于手机退换货的投诉记录”中,被诉方是京东商城,登记单位是“市局12315中心”,接收单位是“开发区分局”。按理说,应该是行政部门主导调查与问责,结果倒好,问题又打包回到企业手中,消费者这算是“欲诉无门”了吗?
其次,所谓“京东的联络员只是在对接中起到了传递内部信息的作用”之说,显然是站不住脚的说辞,无纸办公这么多年,投诉信息的传递,分分钟几个按键的事,需要如此大张旗鼓在工商部门内部单独设置一个办公场所吗?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电商巨头与工商监管如此眉来眼去“亲如一家”,甚至为京东提供工作地点而免费无偿,这种无私奉献的劲头,在“权力清单”常态化的今天,究竟是怎样的考量?
此外,京东“入驻”,算不算独享恩宠?相关方面的说法是,“有资格派驻联络员的也并非只有京东一家”。原则上,开发区分局辖区内的所有电商企业都可以派驻联络员配合解决消费投诉,但,“目前基于办公条件的限制,只有京东派驻了联络员”。这个逻辑悖谬是令人喷饭的,既然人人可来,就当一视同仁;又既然条件限制而只有一家能进,起码是不是也要来个公平的招投标?正如网友所言,论规模,论投诉,阿里没去,京东去了,先给个理由。
王海的投诉,似乎或明或暗回应了这个疑问。“北京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消保科科长王某峰在京东商城购物免单”。真相如何,自有“下回分晓”。只是,京东“入驻”工商,俨然是变了味的无间道。值得注意的是,电商消费投诉迅猛增长。今年上半年,全国工商部门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364.7万件,比上年同期增长6.5%,网络购物投诉增长迅速。于此背景下,这种“入驻”游戏,似乎更值得玩味与警惕。
在消费投诉的跑道上,行政监管的屁股或者手,千万不要乱画“起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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