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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粗口”被开除党籍警示从严治党

类型:法治热点

时间:2017-02-28

行政处罚

来源:淘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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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他人也是严重违纪’。此次吴达君算栽了大跟头啦!真没想到他会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近日,在谈到福建省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原主任吴达君对应聘者“爆粗口”被严肃处理时,该市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这让我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出高标准和纪律底线,对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容不得一丁点儿给党的形象抹黑的行为。”(3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也许,在人们的习惯认知里,能够得着“开除党籍”和“撤销职务”之类重处分的,往往是那些已触犯国家法律的贪官污吏,抑或是其他具有严重影响和后果的违规违纪行为,把吴达君辱骂他人的“爆粗口”行为列入“严重违纪”范畴,并给予清除出党和撤职的“顶格”重罚,着实让人颇为震撼。透过此事引发当地党员干部“容不得一丁点儿给党的形象抹黑”的热议,人们深深感受到了“高标准”“零容忍”的从严治党力度,不失为一堂活生生的党规党纪教育课。

“爆粗口”被开除党籍决非小题大做。一些官员爆粗口、说雷语,往往不乏彼时彼地的偶然因素或来言去语的上下文语境,但畸形的价值观、权力观,目无法纪的敬畏缺失和素质低下,却是难以掩饰的失德本质。对于自己的“爆粗口”行为,吴达君给予了因“吕某声音与那位财务人员(涉嫌盗窃他本人及单位财物)相似”,即疑其为“同伙”而导致“气不打一处来”的情绪失控的解释,笔者并不认同。且不说这种未谋面便猜忌的先入为主明显有悖实事求是的做人底线,其不能理性抑制自己的不良情绪,随意辱骂他人的口无遮拦本身就是漠视他人尊严和道德素质缺失的自然流露。

“语言是思想的外衣”。“爆粗口”透视的是唯我独尊的权力任性与作风霸道。试问,如果吴达君确有心中有民、胸中有责的思想境界与权力矜持,如何会在一个求聘打工者面前盛气凌人?基于“德才兼备德为先”的识人用人原则,“失德”的危害不可低估,“爆粗口”被开除党籍当属咎由自取。

“爆粗口”被开除党籍诠释了“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的治党新理念。国家法律是维系公序良俗和彰显公平正义的基本底线。身为党员干部,理应做敬法守法的传播者、守望者、践行者和捍卫者,理应为全社会的法治环境和法律实施发挥为人师表的榜样作用,岂能罔顾法治尊严和自毁公职形象地不可为而为之?尽管从法律的角度解读,吴达君的“爆粗口”或许未给被侵权者造成多么严重的身心伤害,但经网络传播后的负面效应却不可小觑。唯有将此等害群之马清除出党,才能匡正党纪、以儆效尤。

“零容忍”绝非只是一种姿态,从严治党更当成为管党常态。矫正口无遮拦的“爆粗口”,不仅需要谨言慎行的“管住嘴”,更需将胸怀人民、敬畏法治和责任担当的官德“植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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