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我现在不想卖了,我怎样减少损失?
1813415****
河北省 唐山市
合同纠纷
2023-03-24
19.9元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我现在不想卖了,我怎样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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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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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合同里面会有解除合同的约定。没有正当理由的话。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过高的违约金可以要求调减。
2023-03-2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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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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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情况描述,按照司法实践的规定,如果说你已经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你现在不想卖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就是想单方面解除合同,那您得去看一下房屋买卖合同里面有没有违约责任条款?因为违约责任条款就是约束双方当事人违约责任的,如果你现在要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话,那就是一个违约行为,对方有可能就要追究你的违约责任,所以,你看一下违约责任条款跟你的损失比较,哪个更小一些?如果说违约责任比你的损失更小,那你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说你的损失要远远大于违约责任,那您就要慎重考虑了,这个对您来说不划算。另外, 对方也有可能会提出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如果提出的话,对您来说这个损害更大,所以您对此要有充分思想准备。
2023-03-2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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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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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泡沫巨大,现在确实不是一个购房的好时机,已经签订购房合同的,没有正当理由的,不能单方擅自解除,可以协商解除或者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同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023-03-2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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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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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商解除合同,承担一定的违约金。2.如果打算另行出售他人,则衡量一下多卖的价钱减去违约金后是否值得。
2023-03-2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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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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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属于违约了和对方协商吧,如果真的协商不成对方如果起诉要求履行合同你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还是尽量协商,哪怕能协商成了少承担些责任也行。
2023-03-2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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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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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买卖合同之后,单纯个人不想卖了,是构成一方违约的,对方可以选择适用双倍返还定金或者适用违约金。如果在此期间类似的房子涨价了,买家还可以要求赔偿差价。 另外,如果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在对方支付大部分房款或者已经办了贷款的情况下是有可能的。 那你就要比较一下,哪个损失更小。 看下合同约定,查下对方征信,履约能力,或者协商处理 看下
2023-03-2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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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酋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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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早与对方协商。方便的话可以给我看看合同 微信177********
2023-03-2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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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哲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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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与买方积极坦诚的交流协商,讲明自己不卖房的原因。如果买方不依不饶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没有好的办法,只能履行当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023-03-2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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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益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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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找个比较有说服力的理由,尽量跟对方友好协商解除合同。2、协商不成而你坚持要单方解除合同的话,需考虑违约成本,具体可查看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届时可要求调低违约金。
2023-03-2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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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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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买方协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协商一致解除的,就不再需要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义务;也可以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双倍返还定金,赔偿损失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3-03-2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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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法律知识
委托、行纪与居间合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代位权诉讼
代位权诉讼是一种突破债的相对性原则,使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以此来有效保全自己债权的措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即当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根据《合同法解释》第14条规定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先履行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7条相关规定,先履行义务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即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一方负有先履行义务,而后履行一方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由此可见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后履行债务人有丧失债务履约能力的极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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