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判决公司违法解除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在最后一天起诉了,现在法
1338013****
广东省 东莞市
仲裁与诉讼
2023-03-23
0元
劳动仲裁判决公司违法解除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在最后一天起诉了,现在法院通知开庭,是简易程序的民诉前调,对方上诉的理由并没有对解除理由进行举证,而是大部分对我工资的构成提出异议,但公司诉求是请求无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种民诉前调是要调解吗,如果调解不成我要怎么处理,或者坚持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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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范君
律师咨询 TA
你好,这位朋友,民诉前调是要调解的,调解不成,继续开庭应诉就行。
2023-03-2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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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调解不成直接开庭,还是另外再开庭
2023-03-23律师追答
另外开庭。
2023-03-23律师追答
夏虹
律师咨询 TA
1.显然对方是没有调解诚意,继续调解已无必要。2.要求法院终止诉前调解,马上立案即可。否则,会耽误30天时间。
2023-03-2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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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峰
律师咨询 TA
既然与用人单位已经发生龃龉,再留下来工作上也有困难,建议顺势而为,接受调解,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甚至更过分的要求公司也会接受。
2023-03-2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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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履行目的就是为了多拿钱呀,单纯的赔偿金最多两个月,如果不调解一直打到二审,如果最终胜诉,需要支付这期间的工资,那可多的多了,就算不胜诉,我只要确定违法解除就行了,后面同样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和相应损失的呀,是这样吧
2023-03-23律师追答
是的。作为一种诉讼策略未尝不可!
2023-03-23律师追答
赵炜
律师咨询 TA
根据您的情况描述,按照司法实践的规定,对方已经起诉,那么法院现在通知你们是做诉前的调解,诉前调解在我们民事诉讼当中只是一个可以选择前置程序,也就是说,这个前置程序你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这个不是强制的。如果你这一方不接受, 诉前调解在超过规定时间以后,这个案件就会正式受理,且转入法院业务庭进行审。另外,再跟您说一下重点的问题,既然您在劳动仲裁阶段已经胜诉的话,那您就在诉讼的阶段坚持劳动仲裁阶段的证据和理由,向法院提出维持仲裁的裁决结果,在没有出现重大反转的情况下,法院一般都是会维持劳动仲裁裁决的,希望您能清楚这个情况,不用太担心。
2023-03-2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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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婧
律师咨询 TA
你好,民前诉调是目前法院的一个程序。如果能调解成功可以直接出调解书结案。如果双方分歧较大,那么调解没有强迫性,你可以拒绝的。那么法院会排期开庭。那么你在仲裁的时候都有什么证据都要准备好,或者针对公司新的主张有补充证据也要一并提交。如果法院做出的判决,你认为不满意不合法,你有权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上诉
2023-03-2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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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与诉讼法律知识
劳动诉讼
劳动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或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包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活动以及仲裁机构应当受理却不予受理的情形。 劳动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是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人事仲裁
人事争议仲裁是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居中仲裁,维护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目前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均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独立办案,相互之间无隶属关系。根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13条规定,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在京所属单位的人事争议由北京市负责处理人事争议的仲裁机构处理,也可由北京市根据情况授权所在地的区(县)负责处理人事争议的仲裁机构处理。中央机关在京外垂直管理机构以及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在京外所属单位的人事争议,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也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情况授权所在地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即劳动争议当事人在起诉之前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现阶段,我国各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大部分的劳动争议案件都由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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