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10月15日在一家健身工作室交费后在该工作室训练。但在

1866123****

江苏省 常州市

其它民商事

2023-01-03

0元

本人于2022年10月15日在一家健身工作室交费后在该工作室训练。但在交费时及交费后一天均向经营管理者索要合同,但经营管理者并未提供合同,且表现出想晚点在谈合同问题。近日本人在正常训练中将该工作室的两个箱子砸坏,但从本人进入该工作室的第一天起,经营管理者并未告知我该箱子为空心的木箱,且经营管理者允许我将箱子作为缓冲垫使用。箱子并非在一次使用后才产生破损。现在经营管理者告知我:该箱子的实控人要求我进行赔偿。我是否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 ,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要求经营管理者和我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或我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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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虹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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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可能会以侵权关系向你主张赔偿,你可以主张健身工作室有过错减轻你的赔偿责任。

2023-01-0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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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价值为1000元。商品实控人要求我赔偿1000元,那么我和经营者共同赔偿,具体如何划分呢?是各自50%么。

2023-01-03律师追答

经营者过错很大,其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2023-01-03律师追答

好的,感谢

2023-01-03律师追答

你好,经营者拒绝承担主要责任,且我提出我可以承担20%的赔偿后其依然拒绝协商。那么下一步我是否能向消协进行投诉?谢谢。

2023-01-05律师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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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6律师追答

刘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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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拒绝。 你正常训练的,有权合理使用经营者提供的设施,对方没有明确提示的,造成损失,你不需要赔偿。

2023-01-0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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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对此有争议,后续是先向消协投诉么?还是我再进一步与经营者协商。

2023-01-03律师追答

都可以。

2023-01-03律师追答

实控人要求我赔偿,经营管理者拒绝协商,我甚至提出了我可以给到20%的赔偿,经营管理者依旧拒绝。该情况下,我可否直接向消协投诉。

2023-01-05律师追答

可以,由消费者保护协会调查处理。

2023-01-05律师追答

马范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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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经营管理者没有明确告知箱子不能做缓冲垫使用,因此经营管理者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2023-01-0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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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那么我需要进行部分的赔偿吗?

2023-01-03律师追答

不需要

2023-01-03律师追答

赵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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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情况描述,您说的是两个法律关系的问题,一个是达成了健身合同的问题,那你可以问健身中心去要一份合同,这是你应得的,另外一个你砸坏了财物话,那就按照实际的价值来赔偿,只要他证明你是损害人,那你也不否认的话,那么就按照价值赔偿就行了。你们双方如果协议不了的话,那就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2023-01-0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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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品是两个跳箱,他并未在我将跳箱作为缓冲垫使用时阻止或警示我,且我多次使用时也有经营管理者在边上,经营管理者在该箱子出现破损前并不知道该箱子是空心的木箱,且并未对我在物品使用前进行说明。没有履行经营管理者的义务!我还要原价全价赔偿?

2023-01-03律师追答

陈鸿雁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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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提供训练工具损坏是正常损耗,不用你承担损失,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3、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加害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论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 请将我选为满意解答,其他疑问可以点我详询。

2023-01-0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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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那么最终我是否需要进行赔偿。

2023-01-04律师追答

不用

2023-01-04律师追答

好的,感谢。

2023-01-04律师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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