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当事人因在工地上吊东西发生口角,对方用钢管打我,我还手算不算

1589262****

四川省 绵阳市

民事执行

2022-09-28

19.9元

民事纠纷,当事人因在工地上吊东西发生口角,对方用钢管打我,我还手算不算自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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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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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然算正当防卫,如果不存在防卫过当,你是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如果防卫过当,也需要减轻赔偿责任。所以,要看具体情况。

2022-09-2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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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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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说的情况有可能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首先要看双方的口角争议的发生,哪一方有过错 其次在动手方面,对方先动手肯定具有过错,但要看他的动手有没有你的挑衅 再次你的还手是抵御性质的,还是在他已经停止打你时你还在动手 最后,如果已经报警,公安机关会根据现场情况及证据以及双方伤情对案件进行定性处理。若伤情不构成轻伤,那么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范畴,若构成轻伤及以上,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你还需要进一步说明始末,便于为你准确分析

2022-09-2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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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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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使用了钢管,你可以进行必要的防卫。至于你还手,需要看是以什么方式还手,不超过限度的算自卫。

2022-09-2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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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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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量不够,无法判断,只能说对方持械的,你还手肯定带有自卫的性质,是否为正当防卫还需要进一步判断!

2022-09-2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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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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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您的是否自卫的民事纠纷解答如下: 1.对方使用钢管打你的行为对你造成紧急、有致命可能性的人身不法侵害; 2.您应该立刻还手或离开现场并包好自己的身体健康,这种防卫法律上称为正当防卫,是为避免这种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 3.但是仅限于正在发生的对你侵害,不能是事后再去找茬,也不能因为为了防卫打死对方,俺就到防卫过度了; 综上您的防卫的正常的,只要给对方还以颜色,停止对你的侵害即可,希望你保护好自己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2-09-2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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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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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的行为危及到了生命安全算的,如果没有威胁到生命安全,一般不属于正当防卫。构成轻伤以上的,属于故意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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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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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情况危机受到重大侵害时可以反击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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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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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不属于民事纠纷,属于治安甚至刑事事件,你能报警尽量报警,在我国刑法体系内但单是因口角要拿钢管打你还手,不足以构成正当防卫,你动手很容易构成互殴,风险很大,建议你三思。

2022-09-2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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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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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当对方实施侵害行为时,您可以正当防卫,但限于阻止对方再侵害您为限,也就是说,对方不再侵害您,您就不能再以正当防卫为由还手打对方,否则,构成防卫过当,如对方不再侵害您,您仍然打对方,则您构成故意伤害。

2022-09-29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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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法律知识

中止与终结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中止执行是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中止执行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没有办法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会恢复执行。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是所有案件都能执行完毕,对不能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执行的案件,法院会书面裁定终结执行。执行终结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终结代表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之后不得再依原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异议

执行异议是指当事人或案外人对于法院的执行行为或执行标的有不同意见,请求法院停止或变更执行的请求。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最高法院2015年5月5日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执行异议做出进一步规定。

执行方法

执行方法是指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手段和措施。主要包括对财产的执行方法、对行为的执行方法和保障性执行措施。《民事诉讼法》第241-255条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

执行程序

执行程序是诉讼的最终阶段,旨在通过国家强制力迫使义务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适用于调解和辩论。只有当义务人不履行应履行的义务时才会引发执行程序。执行程序一般包括执行的启动、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执行担保和暂缓执行、执行和解、执行中止、终结与结案、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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