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21年6月底通过58同城,安居客等软件,联系上了几个中介,在
1585290****
江苏省 南京市
其它民商事
2021-11-11
0元
本人在2021年6月底通过58同城,安居客等软件,联系上了几个中介,在联系后约定一个中介去看某一小区的房子,没有看到合适的,于是约了第二个中介,在她的带领下,看到了一个比较满意,于是就考虑入手,但是价格还有些小贵,就在犹豫,看房后她为了证明自己带客户看房,要求我签了一个字,当时我不知道是什么,晚上,我又打了电话给其他中介询问房子价格,想要货比三家,哪家便宜从哪家买。事后,我通过亲戚了解到该房源属于我们当地诚投,公司,于是我直接在第二天联系上了该公司的人,在价格比其他中介都要低的情况下,我选择直接与诚投,公司签约,买房事件告一段落。但一个月后签字那家中介把我告了,要求赔偿中介费用,合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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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壮志
律师咨询 TA
不合理,那么这种情况是不需要交钱的,除非房子定下来确定要购买,然后跟房主签订合同并且房产证领取到手之后,才需要给中介公司中介费用。
2021-11-1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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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群英
律师咨询 TA
您好,那需要看您之前签了什么内容。既然告了就有理由,委托律师辩护吧。
2021-11-1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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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峰
律师咨询 TA
消费者有权选择报价,合理,服务优质的中介公司提供服务,对方公司起的起诉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2021-11-1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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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獾律所李
律师咨询 TA
您好!这种情况,应该属于您跳单了,所以对方起诉您,建议您积极应诉解决。是否真的跳单需要看居间合同的约定。
2021-11-1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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