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先生!我今年46岁,离婚快三年了,两年前认识刘先生,他也是离婚
1826363****
山东省 潍坊市
其它民商事
2021-08-01
19.9元
您好律师先生!我今年46岁,离婚快三年了,两年前认识刘先生,他也是离婚的,我俩相处感觉还可以就同居了,在这期间我们转过来一家水果店共同经营,转让费他出的,营业执照是写我的名字,我们是个体,法人也是我,微信,支付宝和现金每天的流水都在他那里,他每个月给我3000生活费,我们这个店每个月的毛收入是12万左右,这段时间俩人有了矛盾,越来越感觉走不下去了,我们也谈过,我想让他给我点钱后分手,他不给,他说一分钱不会给我,我现在想把店转让出去,我有权利转吗?转让费和这两年的收益该怎么分配呢,麻烦您给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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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范君
律师咨询 TA
你好,这位朋友,按照你所说的情况比较复杂,首先。因为营业执照是你的名字,你是法人,那么你有权决定该这个店的转让。所以你可以依据此与对方协商,要求其答应你的条件。
2021-08-0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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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峰
律师咨询 TA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来判断了你们双方之间了属于同居关系。这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水果店的出资是南方,你呢也参与了经营,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峰哥,同居共同财产。
2021-08-0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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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分割不是峰哥
2021-08-01律师追答
符元开
律师咨询 TA
调整你自己慎重考虑选择。你们之间是否领取了结婚证了呢?建议你自己先收集证据材料,特别是债务记录等,可以做个评估
2021-08-0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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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明
律师咨询 TA
毛收入12万一个月,二人工资怎么算?除去成本(房租,人工,水电,卫生费、水果损耗等)利润有多少?
2021-08-0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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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解除得双方协商才行
2021-08-01律师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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