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年到2015年6月在工地干电工,到工程结束包工头跑路了,也
1399411****
山西省 忻州市
合同纠纷
2020-04-02
0元
我是2013年到2015年6月在工地干电工,到工程结束包工头跑路了,也没有欠条,但是我现在收集到包工头和合伙人算账的账本里面有我们的总工资统计表,欠我们12个人的工资有3个有欠条,但是也没写在哪个工程的工资欠条,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农民工的这个钱能不能向开发商讨要工钱,这个工程是政府移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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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獾律所李
律师咨询 TA
你们人多,又是农民工工资,可以找移民工程所在地政府出面协调解决。工资中途是否催要过,因为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
2020-04-0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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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晰
律师咨询 TA
如果开发商已经支付了全部款项,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你们可以先找开发商,由对方证明他们已经给了全部钱,他们找包工头比你们自己找要简单。
2020-04-0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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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慧思
律师咨询 TA
工程有没有完成结算,期间有没有催讨工资,实际施工人可以向发包人要求支付工资,前提是发包人在没有支付范围内承担给付工资责任。
2020-04-0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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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法律知识
委托、行纪与居间合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代位权诉讼
代位权诉讼是一种突破债的相对性原则,使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以此来有效保全自己债权的措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即当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根据《合同法解释》第14条规定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先履行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7条相关规定,先履行义务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即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一方负有先履行义务,而后履行一方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由此可见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后履行债务人有丧失债务履约能力的极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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