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其他人合伙成立养殖合作社,并且建设了养殖场地,其中一人为法人代表,
1333120****
河北省 保定市
其它民商事
2021-02-08
0元
我与其他人合伙成立养殖合作社,并且建设了养殖场地,其中一人为法人代表,因为当时征地我方代表养殖场与村民签订土地租用合同,由于后期经营不善,养殖场荒废,现在土地到期村民都来找我要土地租金,各个股东都不出钱,养殖场也无法经营,我们可以怎么办?是否可以起诉法人?请求法院解除合作关系,拆除变卖场地作为村民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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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律师回复
马范君
律师咨询 TA
像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合伙人按照当初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损失。当然也可以退货。
2021-02-0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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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伙
2021-02-08律师追答
鲁强
律师咨询 TA
你好,如果你们无法继续合作下去,可以要求解除合伙关系,并分割现有人财产。
2021-02-0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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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獾律所李
律师咨询 TA
这种情况,你们内部有约定按照约定履行 。如果解除合同建议合伙人协商一致
2021-02-0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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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晰
律师咨询 TA
你们合伙协议是如何签订的?建议您把合同传上来看看,可以准备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解决。
2021-02-0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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