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快递公司的,给客户邮寄一个包裹在中转遗失,价值一万元没有进行保价,

1736378****

湖南省 长沙市

国家赔偿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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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快递公司的,给客户邮寄一个包裹在中转遗失,价值一万元没有进行保价,找收件人要有效价值证明,无法提供,当初邮寄时客户有同意并接受快递服务条例,按中通快递服务条例赔偿,最高赔偿500,客户不认可,打官司,我们可以反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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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獾律所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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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对方原因导致,那么对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2020-11-1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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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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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反驳,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证明,举证责任在对方,有没有备注是什么物品?

2020-11-1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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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元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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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积极收集证据材料可以先协商解决争议,这个属于对方也有责任

2020-11-1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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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律知识

司法赔偿

司法赔偿: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具有《国家赔偿法》第17、18、38条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情形并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包括刑事司法赔偿和民、行事司法赔偿。

赔偿程序

国家赔偿程序:《国家赔偿法》中对受害人如何申请国家赔偿作了详细规定,包括受害人的确定、赔偿项目的确定、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具体申请流程及救济流程。其中受害人不等于赔偿请求人,因为死亡或者组织终止后其继承人或权利继受人系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也不等于行为人或实施机关,而且多个国家机关的多重行为下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等问题都是比较复杂的。赔偿项目的计算和赔偿流程相对简单一些。

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第35条规定,在人身权受侵犯情况下,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换言之,财产权受侵犯的情况下没有精神损害赔偿的。

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行政职权作出错误或违法行政行为,符合《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情形并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这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系广义范围,包括由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和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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