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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结果多久出来,司法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类型:法治热点

时间:2020-05-26

司法鉴定

来源: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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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是获得证据或者证明证据的有效手段,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那么,司法鉴定结果多久出来?司法鉴定的程序有哪些呢?

司法鉴定
一、司法鉴定的结果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1、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2、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二、司法鉴定的程序
1、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2、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3、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 委托人就原委托鉴定事项提供新的鉴定材料的;
(2) 原委托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4、重新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3)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4)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5)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6)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5、复核鉴定
司法鉴定人完成鉴定后,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对鉴定程序和鉴定意见进行复核;对于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重新鉴定的鉴定事项,可以组织三名以上的专家进行复核。复核人员完成复核后,应当提出复核意见并签名,存入鉴定档案。
6、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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