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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两年后怎么办 强制执行有期限吗

类型:法治热点

时间:2020-03-25

仲裁与诉讼

来源:C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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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老懒欠债不还,认为债主就算申请强制执行,只要自己名下没有任何资产,熬过两年法院都拿自己没辙了。真的是这样么?强制执行两年后怎么办呢?

强制执行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条法律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也就是说,申请人需要在相关判决书送达且规定履行期开始后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才算有效。一旦超过了两年的期限,就失去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这里要注意,“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并不等同于“强制执行的期限”,二者是不同的。简单点来说,只要申请强制执行成功,那么强制执行就会跟随被执行人一辈子。
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法院可以查到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法院不采取执行措施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上一级法院督促下级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查不到财产,申请人也不能提供财产线索的,法院无法执行。“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意味着被执行人名下没有任何资产,不单单是存款、房子、车子,在外的投资如股票股权等,甚至工资、养老金、公积金均属于个人资产,均可被执行。
试想一下,一个“名下没有资产”的人,做生意基本无望了。即使去打工,发来下的工资也会被执行掉,只留下保证温饱的生活费,而且这种生活得伴随一生。相信如果此时这个人是你,你会恨不得当时就把钱还清。
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
很多老赖觉得,只要自己名下没有资产,法院就无能为力。事实上,这种想法是不可取的。”没有可执行的资产”只能暂时无法执行。如果你不一直还钱,强制执行可能会跟着你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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