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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 酒后驾报废车上路 还撒钱贿赂交警

类型:法治热点

时间:2020-03-20

交通事故

来源:C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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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当众撒钱贿赂交警的么?这里就有这么一个奇葩!2019年,11月25号下午,菏泽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金庄中队民警接指挥中心指令,查处一正在行驶的报废车辆。没曾想在拦停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了哭笑不得的一幕,该司机无视交警警告,继续驾车逃跑,交警迅速驾车追上,在逃跑过程中,这名驾驶员一边开车,一边从车里伸出左手,往外扔100元人民币,想趁着交警捡钱的空档,使自己逃脱。


扔了几次后,看到交警根本没有停车捡钱的意思,该车驾驶员便继续驾车逃跑。警车跟了10多分钟后,在转弯时将该车辆和驾驶员控制住。据驾驶员王某交待:自己喝了酒,还没有驾驶证,发现交警一直在追自己,“我就拿出来200块钱,别追了,给200块钱算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行车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即属于“无资格驾驶的状态”,即“无证驾驶”。该车主因无证驾驶被处以1000元罚款,15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该驾驶员驾驶报废车辆,处以1500元罚款,并对报废车辆进行收缴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该驾驶员属于饮酒驾驶,记12分处以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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