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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收买他人银行卡吗

类型:法治热点

时间:2020-02-20

刑事犯罪

来源: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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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高速发展为我们带来便利得同时也为部分犯罪分子提供了机会,电信网络诈骗比比皆是,已然成为社会公害。由于电信诈骗一般是通过网络、电话形式进行,具有远程、非接触性等特点,导致实践中,对于此类犯罪得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存在很大难度。

      对于该类犯罪,一般都是通过银行转账得方式进行,但是犯罪分子通常不会使用自己的银行卡直接收款,而是通过他人的银行卡用于赃款的过渡,因而一般情况下收买他人银行卡成为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那在不知道对方是想进行电信诈骗的情况下,收买、倒卖银行卡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

      事实上,买卖银行属于违法行为,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办理银行卡需要进行实名认证,卡里面存有很多个人信息,同时更是很多犯罪分子用来洗钱、逃税、诈骗、受贿等犯罪的工具,而一旦被用于犯罪,户主也就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为了避免这种风险,持卡人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让自己承担刑事责任,这未免有点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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