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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纹眉被索取近12万元天价,天价收费是否合法?

类型:法治热点

时间:2020-02-05

仲裁与诉讼

来源:程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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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一博士被纹眉花11.98万元的新闻引发热议。杨博士称他常去的理发店店员说要请他吃饭,赴约后却被带去纹眉,花了119800元。经了解,理发店店员在杨博士不同意纹眉的情况下强行纹眉,且没有说明价格,直接索要纹眉费119800元。收到纹眉费的老板则说不是她们店里的操作老师纹的眉,而是聘请来的上海老师做的眉毛,而推卸责任不予返还费用。收取天价纹眉费是否合法,是否构成强买强卖,下面给出解答。

         一、纹眉收费行为未明码标价违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不标明价格的。如果该美发店对杨博士收取119800元的天价纹眉费用无法证明其进行了明码标价,就违反了以上规定。监管部门依法应当调查了解该美发店是否存在其他类似违法行为,依法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予以罚款。

   二、消费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否则,将被认定为欺诈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如果该美发店向杨博士推销纹眉服务时,提供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让小杨接受服务,则涉嫌欺诈,监管部门依法应当予以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消费者也可向消协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消费金额119800元三倍的损失。

   三、选择权与强迫交易。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构成强迫交易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普通消费者遇到强买强卖,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情况,应该积极跟消协或者工商部门联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打击保利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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