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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暴,未离婚也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类型:法治热点

时间:2020-01-21

婚姻家庭

来源:h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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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仿妆博主@宇芽YUYAMIKA在微博更新视频及长文,公开自己遭受前男友家暴的经历。

宇芽在视频中表示,在双方谈恋爱的近一年时间内,她先后遭遇前男友5次家暴,其中第一次家暴发生在双方在一起半年后,后几次家暴的间隔时间越来越短,第五次与第四次家暴只隔了一个星期。

在第五次家暴中,男方追至电梯中将女方拖回房间,并将女方殴打至无法站立,用脚踩女方的脸,并叫嚣“你去告我,你也告不赢,你没有证据”。

在男方第二任前妻的描述中,男方也说过同样的话,并在双方离婚之后,还不断威胁、诋毁她与家人,叫嚣要杀了她,烧了她家房子。

目前,经重庆江北区公安机关调查后,男方被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依法作出对宇芽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淘法网律师表示,我国家庭暴力的发生率在29.7%到35.7%之间(不包括调查暗数),其中90%以上的受害人是女性。

这些受害者不止在婚姻中受到暴力加害,其与加害者分手期间和分手后,还会不断受到来自加害者的加害、威胁、恐吓,使得众多受害人生活在痛苦、愤怒和恐惧之中。

家暴

2016年3月1日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该法对家暴受害者提供了一系列的权利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我们在淘法网中查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凡是受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都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淘法网大律师阳曙文先生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未离婚也可以申请,通过法院裁定后即可批发。

受害者尽量保存可以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正在面临家庭暴力的危险的证据,比如案发现场及身体伤害部位录影录像、就医病历、110报警记录、证人证言、加害人保证书、手机短信、微信、求助妇联人民调解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的接待记录等等。这些证据都可以帮助自己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应该是风雨中宁静的港湾,而不是暴力的滋生地,当家已经不再是家时,就应该拿起法律的利剑,斩向罪与恶,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长沙家暴维权途径

★通过淘法律师直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电话:0731-85577722

★拨打110或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求助,并保存受害证据

★向长沙市妇联投诉,电话:84880310 或12338

★拨打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热线:12348

★长沙市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 电话:84155110

★到所住街道、社区、乡、村的司法、妇联等相关机构投诉、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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