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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中大奖遭遇拒兑 奖额过大活动违法

类型:法治热点

时间:2017-02-28

行政处罚

来源:淘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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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记者  黄辉

法制日报通讯员 胡婷 李倩

女子凭借商品出库单领取某公司奖券后,发现其中一张可兑换26万元支票,但最终美梦落空,某公司并未兑现自己的诺言。

事情还要从一年前讲起,2015年前后,某实业公司在其官网上开启周年幸运大抽奖活动,活动内容为:凡购买该公司产品达10万元以上,可以进行抽奖一次,一等奖为宝马汽车一辆,二等奖为26万元支票一张,三等奖为平板电脑一部,四等奖为自行车一辆,纪念奖为精美礼品一份。

2015年3月,王女士拿着该公司一份商品价格为46.1万元的出库单领取了四张奖券,其中一张奖券在刮奖区显示为四颗星,根据奖券后面的说明,该奖券为二等奖,奖品为26万元支票一张。随后,王女士找到该公司,要求兑奖,却被无故拒绝。无奈之下,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其二等奖奖金26万元。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定该有奖销售活动奖额过大,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活动无效,并据此驳回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一项买卖合同关系,原告凭借被告的产品出库单以此证明原、被告间的买卖关系,但在该份出库单上并未记载收货人的信息,且出库单仅是货物出库的凭证,不能证明原告从被告处购买了产品。此外,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奖金额超过5千元的有奖销售活动。因此,有奖销售金额达26万元的活动,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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