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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精神损失费应该怎么算?

类型:法治热点

时间:202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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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Phone公司创始人苏享茂在与前妻的离婚纠纷中被索要1000万元精神损失费及其他财产,不堪重压跳楼身亡。如此高额的精神损失费让人咋舌,离婚纠纷中的精神损失费到底怎么赔?

1、什么是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指由于配偶的过错而导致的离婚,例如通奸、居住、重婚、遗弃、虐待或谋杀了配偶,从而导致无辜一方的精神痛苦和内部创伤,从而导致离婚和离婚是,没有过错的一方有权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对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离婚实施精神损害赔偿,对有过失的一方进行经济制裁,为无过失的一方提供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有利于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派对没有错。

二、离婚精神损失费的标准是什么?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侵权人的精神状态不同,对受害者的精神损害程度也不同。通常,故意或重大过失会引起深深的不满和严重的精神损害;一般或轻微的疏忽对精神造成的伤害相对较小,并且容易he愈。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失费的数额时,必须将罪犯的主观过失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2、侵权的具体情况。

侵权的具体情况包括违反手段、场合、行为、持续时间等。例如,侵权动机的侵犯,残酷的手段以及长期的侵权行为将对受害者造成严重伤害。侵权情节有所不同,反映了侵权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的严重性,这使其成为确定精神损失费用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千差万别。在有些情况下,尽管侵权情节较为严重,但由此造成的后果却相当轻微,由法院责令侵权人赔礼道歉即可消除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而对于那些毁人容貌,使人丧失视觉、听觉等器官功能或致人死亡者,其给受害人带来的精神损害就难以抚平,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失费数额时,不能无视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一般来说,以营利为目的侵害他人人格权者,行为人往往从侵权行为中获有利益,具有较好的赔偿能力。因此,对于这类侵权行为,根据其获利情况而增大赔偿金额,有利于从经济上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更好地慰抚受害者。在其他情况下,则要考察行为人的经济状况,经济状况良好,可以适当判令多陪;反之则酌情予以减少。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影响。

法律制度离不开其所处的社会物质环境。人总是生活在具体的物质环境之中的经济人,所处环境不同,所需经济条件也不同。身处经济发达地区,由于消费观念、价格水平比一般地区要高,其所需的精神损失费的数额应当相应提高,否则,难以体现精神损害赔偿的慰抚与惩戒功能。

对于离婚精神损失费,我国的和其他的相关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在具体的赔偿金额上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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